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家庭結構的變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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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改革開放以來,我國的離婚率節(jié)節(jié)上升,從1979午的4.7%攀升到1996年的12%,增加將近3倍。單親家庭是高離婚率的最直接的后果之一。一些帶著孩子的離婚男女放棄或沒有可能再婚,就形成了逐漸增大的單親家庭群體。因此,盡管離婚與單親家庭不是一一對應關系,但可以完全肯定的是,離婚后一定比例的家庭要變成單親家庭,如果離婚率高,產生的單親家庭也就越多。

  同樣,人口數相同的主干家庭與擴大家庭、聯(lián)合家庭相比,擴大家庭、聯(lián)合家庭的關系要比主干家庭的關系復雜。三代同堂的家庭中,涉及到的家庭人際關系會有:祖孫關系,婆媳關系、親子關系、夫妻關系、兄弟姐妹關系、妯娌關系、叔侄關系等。而一般的兩代家庭如果子女沒有成家的話可能涉及到的人際關系有:親子關系、夫妻關系;如果成家的話再添上婆媳關系。在人員數量相同的情況下,代際層數多的家庭中,人際關系要復雜的多。

  家庭結構會影響家庭中人際關系,不同家庭結構中代際和人口不同,其關系就不同。很顯然,同樣是一個5口之家,由父母及3個子女所組成的核心家庭要比由一個父母、兒子、媳婦、孫子所組成的主干家庭的家庭關系要簡單得多。畢竟在核心家庭中,關系類型只存在著夫妻關系,親子關系及兄弟姐妹關系,而在主干家庭中,又多出了婆媳關系、祖孫關系等。同樣的,5口之家的核心家庭與相同成員數的聯(lián)合家庭相比,沒有妯娌關系、叔伯關系、叔侄關系等,當然要簡單得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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